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定代理的代理权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具体说来,产生法定代理的原因主要包括:监护关系监护人的职责中,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监护人一旦获得监护权,即依法成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民事活动中,监护人只要能用一定方式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即同时证明了其法定代理人身份。 二、代理的合同形式应该包括: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话 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单位、个人)的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 三、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