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租房还可以继续住么 |
释义 | 可以住。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由于夫妻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难免发生纠纷。所以,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会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是什么?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三条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是什么?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第四条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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