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女儿和儿子怎么判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儿子女儿按照以下情况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有抚养权后可以改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孩子跟直接抚养方生活的有权变更孩子的名字。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