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激励条件为明确激励对象(员工);激励内容为给予员工股东权益;企业配置要符合法律要求;在激励计划期限内完成工作。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 一、公司能不能收购股东股份 公司不能收购股东股份。可以收购的情形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初创企业实施干股激励要注意什么 (1)需制定干股分配比例的标准。 如果企业目前的规章制度未健全,也没有较为完善的薪酬体系可以对干股分配的比例作为参考, 会造成员工心理不平衡。 (2)企业得设立关于获取干股的绩效考评机制。 当某个员工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他就可以成为干股的激励对象,这样才使得员工有前进的动力。 所以,企业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获取干股的绩效考评进行长远规划。 (3)需确定并告知员工干股收回的条件。 干股的约束较少,如果不告知员工干股收回的条件,员工在拿到干股的兴奋劲过了之后, 就会对干股给到的利益习以为常,从而丧失工作动力。 (4)需签订书面协议。 在实施干股激励时,对企业来说,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员工;对员工来说,更有安全感。 三、股权回购协议要怎么写 股权回购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条款撰写: 1、协议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等; 2、回购的股权比例、价格、条件、交割等内容; 3、价款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可以设置预留权益,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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