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自动失效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合同自动失效的意思是已经生效或者履行的合同,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合同自动失效后,其权利义务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 一、民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时效期间届满解除合同吗 不用解除。因为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违约合同怎么才算终止合同 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而不是终止合同的事由。所以不存在一方违约怎么终止合同的问题。解决方法如下:一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由于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在通知一方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终止。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判决后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合同丧失法律效力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不同的情形失效时间不同,例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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