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法庭上的那个人总是帮助男方说话,该怎么办 |
释义 | 被别人起诉了,当事人应当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准备一份答辩状,送到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按时参加庭审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男方起诉离婚,收到法庭传票,离婚答辩该如何写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的,应当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同时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庭,如果男方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种情形处理: 1、依照规定,男方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适用情况如下: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男方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根据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是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想离婚的,可以与另一方协议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想离,男方该怎么做? 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和另一方进行沟通,挽回感情。若是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结婚证,现在男方起诉了男方,怎么做? 没有结婚证的,如果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关系的证据,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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