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建房因为相邻权,让出了部分面积,这部分面积,所有权依然是我,邻居只有使用权对吗? |
释义 | 相邻权包括:1、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如为便宜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在相邻不动产上铺设管道。2、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由于我家建房的相邻权,让出了一部分面积,这部分面积,所有权仍然是我,邻居只有使用权,对吗? 相邻权包括:1、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如为便宜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在相邻不动产上铺设管道。2、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小区内地下车库只能做为配套设施,随主物销售而转移所有权及使用权,不能把车库面积公摊到房屋面积内? 小区的车库有两种情况:一是可以有产权的车库,购买就能办产权证,此类的车库没有问题。 二是不能办理产权的车库,一般是楼房地下部分的人防工程,只有使用权,不能办产权。此类的车库,一般应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开发商给出具收款收据,不能开发票。此类车库在转让时,凭收款收据的当时的合同进行转让。《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交了部分定金,但是未开工,现在自己不想让装修公司装了,自己违约需要交剩下那部分定金吗? 装修公司交了定金不想装了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构成违约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的房子,延迟一年交房,想退房,已经还了三年的贷款了,所以,我想问下,退房,这些钱可以退回来吗? 通常情况下房子还贷一年能否退房主要取决于退房情况,并非用户想退房就能退房成功的,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可以申请退房;2.开放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的,可以申请退房;3.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4.商品房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开放商逾期交房,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只要满足以上这些条件,购房人就可以申请退房。但是在购房者要求退房时,若是已经居住一段时间了,那么在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是需要由购房者来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经三四年了,早些年跟她谈起过,她还亲自到我家看了,可是到现在她一直没有维修,爱理不理该怎么办? 解决的办法: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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