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上市交易所需证件是什么?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的主旨是介绍了二手房交易的定义和所需的证件资料。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卖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对房地产转让的程序要求。 法律分析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 二手房交易需要的证件: (一)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二)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那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结语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备案、完成登记的房屋再次上市交易。买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契税完税证明等证件。卖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如有多个共有人,需共同签字或提供公证委托书。继承过户的房产还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按《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申请并缴纳税费,经管理部门审查后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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