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劳务报叫的中间支付。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2)中间支付。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二)劳务报训最终支付。全部工作完成,经劳务作业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作业承包人向劳务作业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劳务作业发包人收到劳务作业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愈见。劳务作业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作业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劳务作业承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对劳务不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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