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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章
释义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年龄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正在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个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需要立法给予保护。
    从全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总体形势来看,儿童逐步成为隐私泄露和身份盗窃的高危人群。在美国,每年有130万儿童信息被盗用,是成年人的51倍,近年来,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纷纷出台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门规定,美国也曾讨论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总体来看,各国儿童数据保护呈加严趋势。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不满18周岁网民数量高达1.69亿,但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其中11岁以下的儿童对隐私设置的了解较少,11至16岁儿童中仅26%的儿童采取网上隐私保护措施。
    儿童作为特殊主体,一方面由于其心智尚不成熟,对其个人信息的价值及被违法收集、使用的后果缺乏清晰的认知,另一方面,由于儿童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难以主动核对其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一旦信息泄露后也更加容易成为非法侵害的重灾区。因此需要网络运营者采取更加具体、更加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专门保护。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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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