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委能不能调取公安局的案子? |
释义 | 纪委不能调取公安局的案子。 只有政委和局长交谈调取案件时,需要最高权限授权才能拿到,公安局档案室还有专案组都要经过局长批准,没有充足的理由纪委是不可能调取公安局的立案卷宗。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公司的纪检委是无权查阅案件笔录,也无权进行调查、取证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权利。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必须保密,除案件承办人外,其他人都不会知道案情。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信息、被害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透露信息造成报案人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通过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以查明案件事实。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还是秘密,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查阅,而且侦查阶段还未形成案卷,仅检察院因为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是否违法,才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只有到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才可以查阅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对于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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