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个体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业户属于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一般的公司制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