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房证明是指本市内无房。现在全国各城市房管局还没有完全联网,唯一住房的查寻还只能局限于本市; 将来不确定,政策可能会有变化,可能会扩展到全国。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应在购房人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 对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按照不同家庭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