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属于合同不可实现的情况,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买房子没有给购房合同应该给开发商去要,合同是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也是双方履行约定的一种依据,如果没有购房合同,发生了违约情况,当事人没有凭证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拒绝给购房合同,可以要求房管局进行介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