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和购房抵押合同是一样的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和购房抵押合同是不一样的。购房合同是指买受人与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相关事宜签订的合同。而购房抵押合同是债务人在不移转对房屋的占有的情况下,将房屋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 一、购房定金退还取决于哪些因素 购房定金退还取决于购房合同具体情况而定。 1、正式购房合同签订前,买受人未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或者卖受人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转售给他人,导致无法正式签订合同。买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 2、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应当将定金抵押或者退还购房。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退还或双倍退还; 3、如果双方在上述过程中没有违约,很难就预售合同和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但未能签订合同,卖方应将定金全部返还给买方,不涉及赔偿; 4、卖方未取得房屋销售合法证件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当返还定金。但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他损失。 二、质押权和质权是否是一样的 两者并不存在区别,一般情况下经常会将质押权缩写为质权,质权又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而这两种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三、交房时房屋面积有误差购房者怎么维权? 买房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的,首先看购房合同有无约定。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误差面积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少了3%以上,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对其超过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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