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性质不同的案件,上诉期限不同。刑事上诉期限中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民事上诉期限,当事人第一审判决后,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上诉期限,第一审判决后有权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审裁定后,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