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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释义
    刑诉法开庭审理的流程:(一)宣布开庭;(二)宣读起诉书后;(三)讯问被告人;(四)询问证人;(五)出证质证;(六)辩论;(七)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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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8: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