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 1、管人及存货人姓名、住所; 2、仓储物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和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品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储存方法; 7、储存时间; 8、仓储费的支付; 9、货物包装要求; 10、仓储物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公司名称; 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点和签发日期; 12、违约责任;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14、其他要解释的问题。 一、仓单是干什么的? 仓单是指保管人向存货人开具的,证明保管物已经入库的单据。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 同时,仓单既是收到货物的证明,又是凭以提货的根据。仓单不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只有通过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员应当给付仓单。 出具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二、仓单如何规定的 仓单是指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证明保管物已入库的文件。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证明,同时,仓单不仅是收到货物的证明,也是提货的依据;仓单不能通过背书流通转让,仓单只能通过转让手续转让给第三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品的,保管人员应当支付仓单;出具仓单包括以下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存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零件数量和标记; 3、存储物品的损失标准; 4、存储场所; 5、存储期; 6、存储费; 7、如果存储物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和保险人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日期,仓单是提取仓储物品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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