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不要吗? |
释义 | 并不是所有离婚都有离婚冷静期,这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选择跟离婚的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一、自愿离婚要带的证件有哪些 自愿离婚要带以下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自愿离婚也称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离婚合意,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已经作出适当处理,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适当处理。符合这些条件要求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我国离婚率偏高,民法典立法为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有利于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好子女利益。 二、中国不应该实施离婚冷静期吗 在中国应该设置冷静期,并且没有什么不能约定的内容,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等真正离婚了又后悔,所以面对离婚要冷静处理,想清楚了再做决定。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离婚程序中设置冷静期的本意是能让夫妻双方能重新审视夫妻双方的感情生活,求同存异,尽量地能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找回初心。而在一些实际案例也告诉我们,设置冷静期是能够在某种程度挽回一桩婚姻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支持在离婚程序中设置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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