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病”就是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是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出台的一项普惠性门诊待遇政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需要使用药物治疗的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已享受糖尿病门诊慢病的除外),经备案后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购药,由医保报销部分药费。经备案的“两病”患者,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待遇。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购买政策范围内的“两病”药品,报销比例为50%,无门槛费,每年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700元。,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