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证减名的手续是: 1、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减名字; 2、房屋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是否属实,是否合法合规; 3、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进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