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报酬三级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 |
释义 | 劳务派遣是一种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的用工形式,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作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年薪通常为2-3万。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上按照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或十成的税率。 法律分析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二、劳务报酬交什么税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结语 劳务派遣是一种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并由用工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其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并逐渐传至其他国家。在中国,劳务派遣在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得到应用,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派遣工往往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年老体弱时面临续签困难等。劳务报酬的纳税规则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部分按20%计算,4000以上部分按20%税率计算。对于收入超过20000元的部分,还需按规定加征相应税额。因此,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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