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出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各类津贴、奖金、加班费、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务业务费(管理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刊资料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劳保费、劳务费、维修费、教学业务费等。 (三)设备、家具、物品购置费:包括设备购置费、实验实训材料购置费、耐用品购置费等。 (四)图书资料购置费:包括馆藏图书资料、教学教辅用图书资料、工具书等购置支出。 (五)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指出:包括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助费、学生的奖学金、勤工俭学经费等。 (六)各种奖励支出:包括先进个人奖励、集体奖励、科研奖励等。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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