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医药费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员工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一般因情况而定: 1、员工生病治疗费用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目录和标准的,则在报销范围之内,可以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如果不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则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居民医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三百元; 2、二级医院六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 3、三级医院,县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而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八百元。一万两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两千元报销比例为75%。 综上所述,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而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工伤事故引发的直接后果,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自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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