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
释义 |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二者的区别是: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5)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一、正当防卫具体条件都有哪些 正当防卫具体条件如下: 1、防卫人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 2、对方的侵害必须是非法的; 3、不法侵害须是正在进行,对已经发生的侵害实施防卫属于报复行为; 4、防卫只能是对侵害人本人实施,而不能对侵害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实施; 5、防卫反击不得超出排除侵害所必要的限度,即防卫行为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构成的要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1、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