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本市及外埠员工支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初次支取: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支取人签字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表》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购新房: 1、一次性交齐购房款的: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2、有房贷或商业贷款的需提供: (1)购房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存在贷款银行)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购二手房: 1、契税完税证或契税专用交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1)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4)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再次支取: 1、《支取记录单》(已盖章生效的)支取人签字 2、《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表》并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约定提取 已有《交行联名卡》人员,填《住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简称”约定书”),与《支取记录单》”: 1、“约定书”须将本人电话及手机项填齐,为公积金中心按季或年向个人银行卡拨款出现问题时直接与账户人联系; 2、已支取或新办支取,在《支取记录单》中“基本情况”与“支取情况”格间空白处增加填写所购房屋实际地址”。 3、无《交行联名卡》人员仍按原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租房人员办理支取需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上年度内的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支取记录单,支取申请书,帐户清册表)与以往相同. 4、不能办理约定提取,只能一次性支取。 二、本市及外埠农村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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