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九、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 事务公开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订、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村办企业和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 4、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劳情况; 5、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7、集体生产资料(含土地、水面)和集体企业的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8、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10、机动地、租赁和使用情况; 11、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 12、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3、村干部任期届满或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 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公开程序: 第一步: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第二步:村委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 第三步: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第四步:村民委员会通过固定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步:听取和处理村民的意见。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重新或补充公开。 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第二步: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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