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义务兵退役后是部队送到当地武装部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人数较少的退役士兵,则由本人携带手续自己回来。如果是本省的退伍士兵,而且所在部队在那个地方的退伍兵就只有一两个,那么就可以自己行回去到民政局报道,部队不派人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应当接受安置。 第二十一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