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市劳动者满57周岁的,没有大龄补贴。65-69岁老年人,每月领取75元津贴;70-79岁老人,每月领取150元津贴;80-89岁老人,每月领取180元津贴;90-99岁老人,每月领取350元津贴;10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领取600元津贴。 法律客观: 《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条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培育养老新兴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颐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