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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哪一年开始交纳社保
释义
    苏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时间(即最早补缴时间)如下:
    ⑴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具体时间,合同制职工为1985年1月,大集体以上固定工为1985年7月,区属小集体固定工为1991年1月,城镇临时工为1990年7月。
    ⑵我市市区全面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的时间为2002年7月1日。
    ⑶我市市区工伤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1997年7月1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2006年4月1日。
    ⑷我市市区生育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1997年7月1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2007年4月1日。
    ⑸我市市区失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统一征缴时间为2000年9月1日。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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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