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情况监察 |
释义 |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指一个企业为了有计划地解决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问题而制订和实施的方案。这是推动企业从硬件上达到本质安全,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五项规定》上有四条要求: (1)企业单位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措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物资、技术供应计划。对于每项措施,应该确定实现的日期和负责人。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对安措计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2)安措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与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3)安措计划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摊入成本。 (4)编制安措计划必须走群众路线,经群众讨论,力求花钱少,效果好。 早在1953年,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就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954年11月18日,劳动部以中劳护【54】字第99号文,发布了《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就编制安措计划的根据和原则、计划项目范围、经费开支渠道、计划编制程序和方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执行的负责人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中,将技措计划分为四类: a·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b·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有害职工健康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与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如防尘、防毒、防寒、防暑、防噪声、防振动以及通风工程等等; c·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设置,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但集体福利设施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等不在内; d·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设施,如安全技术教育的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展览会等所需要的设施。 1956年9月21日原劳动部又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进一步规范了计划项目的范围。 1979年6月20日,为了进一步解决在实施安措计划的过程中,常常遇到的经费、设备、材料不落实的问题,国家计委、经委、建委又以计劳【1979】326号文,发布了《关于安排落实劳动保护技措经费的通知》,要求:(各地计委、经委、建委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生产建设计划以及老企业改造计划时,都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治理尘毒危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企业的生产挖潜、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工业改组的同时,解决安全生产、尘毒危害问题,所需资金、设备、材料都必须一并安排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在集中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左右,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由劳动部门掌握分配管理。 1992年6月8日,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的管理,原劳动部又以劳计字【1992】39号文,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就计划的编制、计划的管理、计划的组织实施、经费管理和成果管理作了规定。 2·监察要求 (1)了解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情况,并结合法规要求检查其执行效果。 对于那些劳动条件虽相当差,但领导还不觉得有改善需要的企业,要从宣传入手,向他们讲解这方面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督促他们采取行动。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警告,指出某些方面如果不马上改进,就将产生生命危险。特别严重的,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企业的领导提出报告,求得问题的迅速解决。 (2)对于领导重视,或花钱少、效果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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