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凡是与本案相关的问题,都有可能问到。其中,检察官问的范围更广一些,法官问的范围相对少一些。(1)检察官:需要问到的问题比较宽泛,会询问核实公安机关提交的卷宗中记录的案情,对其中的疑点会进一步核实。(2)法官:一般只对检察院的公诉材料向被告人提出询问,讯问被告人是否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四)刑讯逼供;(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