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把小三一起告上法庭吗 |
释义 | 不可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排除了原告起诉小三的可能。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 一、因为第三者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1、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的都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虽然这是因为第三者导致自己的婚姻破裂,但毕竟与自己有关系的并不是第三者,此时只能要求找第三者的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二、女方要离婚是否要赔偿 女方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当事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由男方说了算的。 婚姻自由体现在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离婚不需要赔偿;如果是一方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相关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离婚赔偿金要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到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到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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