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探视 |
释义 | 对于离婚后的探视时间法律是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的,具体什么时间探视、探视多久都由孩子的父母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一、离婚后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男女双方都有权利争夺抚养权,对于抚养权问题,二人可先进行协商,统一意见,如果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就交由法院判决,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定是根据父母的各方面综合因素来判定的,例如经济、身体健康等等,都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探视权,且子女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的情况也是有的。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探望小孩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探望小孩的,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 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依据双方协商来确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未抚养子女行使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时间、次数和能否接孩子,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探视权行使的具体内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作出判决。由此可见,探视权的行使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同意接孩子,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当然可以接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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