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的孩子不想养了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若协议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一、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解除吗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通常称为亲子关系,是以子女的出生事实为依据的,不能人为消除。虚构的血缘亲子关系,即以收养或者再婚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的形成。如果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二、收养的孩子怎样脱离关系 收养的孩子脱离关系的方法: 1、双方协议解除。双方应当向公证机关或者基层政权机关提出申请,以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关系解除公证书或者基层政权机关办理收养关系解除登记为准; 2、因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调解,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调解或者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有: 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 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愿意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等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