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辱骂他人取证方法如下: 1、常见的语言辱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来获取证据; 2、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如果是文字辱骂,取证就会比较简便; 3、如今常见的文字辱骂方式主要有发送手机短信或者张贴告示,这时候留下相应记录即可。 原始文字记录需要保存,不可以只保留截图而删除原始记录,因为截图的法律性质属于复制品,并非原件,而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当与原件核对一致。 辱骂行为本身可以视为一种侵犯人格权的行为,被他人辱骂一般需要证据有证明侵权行为成立的证据、证明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的证据、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证据。依据相关规定,如果公然对他人进行辱骂的,并且辱骂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如精神出现失常等,是会构成侮辱罪。 辱骂的证据也就是记录对方辱骂内容的材料,根据辱骂方式的不同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