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谁负责? |
释义 | 劳动者在上班时突发疾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来负责。若具有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视同为工伤。 一、职工在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二、在单位死亡算工伤吗 工伤是属于意外安全事故的一种,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进行收尾性工作时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三、员工出差期间死亡属工伤吗 员工出差期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方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工伤保险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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