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联动发力积极帮扶。积极对接市扶贫办、慈善总会、市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妇女扶贫思路和措施。落实全市贫困妇女及贫困儿童名单,六一期间与市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办联合开展走访学校及贫困女童活动,为学校赠送了一批体育文化用品。(二)精准培训技能扶贫。针对城镇失业妇女、农村贫困妇女所需所求,着眼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三)搭建平台就业扶贫。三八节期间举办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同时设立政策及法律维权咨询平台,为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四)能人带动帮贫增收。号召女企业家们利用自身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五)巾帼文明队生活帮扶。成立巾帼文明志愿者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家联盟服务队、妇联干部服务队、爱心姐妹服务队、机关女职工服务队,引导各镇街也成立不同主题的巾帼文明志愿服务队,经常性开展卫生整治、法律宣传、爱心救助等义务服务,涌现出了很多优秀志愿者典型。 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