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北京上幼儿园要求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公立幼儿园入园条件年龄条件: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幼儿。公立幼儿园入园条件条件:1、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本区户籍有房产的京籍适龄幼儿2、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实际居住之地在本区户籍有房产的非京籍适龄幼儿3、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实际居住之地本区的这方的京籍、非京籍适龄幼儿各城区幼儿园招生的情况不同,部分特殊非京籍幼儿,按照京籍对待:1、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幼儿按本市户籍对待。2、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幼儿,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学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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