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裁决和仲裁的区别:1、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争议事项;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