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权力的一种对抗性权利,特征有行使抗辩权以行使请求权为前提,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为私权,且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限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现状如下: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关不安抗辩权的相关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的,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中止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想法。行为人客观上实行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时间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前或之后。犯罪中止结果上必须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报到证有什么用 报到证的作用是作为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该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而单位凭该报到证可为毕业生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报到证的作用是作为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该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而单位凭该报到证可为毕业生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父母有犯罪前科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有犯罪前科对子女的影响:如果父母有被刑事处罚的,且子女需要当兵、考公务员等,可能会导致子女无法通过政审。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婚姻无效的原因有什么 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当事人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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