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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数罪并罚原则的合并方式是什么
释义
    我国刑法采用附加刑的合并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如果数罪中包括了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附加刑的种类相同会合并执行,种类不同会分别执行。此外,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分为附加适用和单独适用两种情况,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指的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因为附加刑可以与主刑共存,所以主刑的适用并不排斥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的执行。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应该实行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科。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数罪中包括了判处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需执行。如果附加刑的种类相同,那么会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那么会分别执行。这说明,我国刑法采用的是附加刑的合并原则。
    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分为两种情况:附加适用和单独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所说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指的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因为附加刑可以与主刑共存,所以主刑的适用并不排斥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的执行。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应该实行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科。
    一、数罪并罚属于刑法原则吗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附加刑仍须执行。据此,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结语
    附加刑的合并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主刑与附加刑应该并科。同时,在数罪中包括了判处附加刑的情况下,附加刑仍需执行。我国刑法采用的是附加刑的合并原则,但也考虑了附加刑的种类和执行情况,体现了较为细致的刑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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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