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贷合同有效期是二十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4、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4、租赁期限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期限过长,如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