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 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 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