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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释义
    律师分析: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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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