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和民法典的区别 |
释义 | 劳动法和民法典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 (1)民法属于纯私法; (2)劳动法属于社会法; 2、权利本位不同: (1)民法属于个人权利本位法; (2)劳动法属于劳动者权利本位法。是特殊的个人权利本位法; 3、对待劳动力的态度不同: (1)民法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雇主义务本位法; (2)劳动契约则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 4、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与人身关系; (2)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的其他社会关系. 5、两者的主体不同: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广泛性;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则必然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则必然是用人单位。 6、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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