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岗亭系保安人员工作重地,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工作时随手关门,岗亭只允许一人立岗,严禁非当班人员入岗亭。 2.岗亭在立岗时间内准许开空调,立岗人员下岗后随手关闭,其他时间禁止开空调。 3.发现有非法人员逗留在岗亭内而执勤人员未予阻止,扣罚执勤人员20元,其他岗位人员扣罚30元。 4.岗亭内公物用具须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亭内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亭内整洁。 5.爱护亭内的公共施设,如有损坏、遗失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和损坏程度,如属个人责任应按价赔偿。 6.加强对岗亭内电器、设施、设备的管理。除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装、修理和挪动。 7.当班员工下班时应打扫岗亭内外卫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如实做好记录。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