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居住证的用处如下: 1、按照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2、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入学; 3、按照规定享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 4、按照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5、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6、按照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7、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社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事务管理; 8、符合户籍准入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登记为户籍人口; 9、享有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