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复议吗 |
释义 |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首先就是要查明原因,再对症下药。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治疗或是请求复检。复检结果扔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对于此员工不予录用 一、如何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不合格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 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 二、体检后一直不通知政审 体检后一般过两天会出来体检结果,合格的不会通知,不合格的会通知本人复检,复检过后一个半礼拜,用人单位的人事干部会打电话通知政审,要求把户籍、档案在何处告诉他,并告诉他现单位的主管领导。政审完公示一星期就可以了。 三、被要求复检是不是过不了 1.心率过快有可能是紧张引起的,当场复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复检”,就是重新帮你测试一次,其实你检查时可以问医生的,很多医生会给你说结果。 2.当场不会告知你体检是否合格,过几天会在网上发布体检合格公告。若不合格的,会通知复检,这个复检才是真正的复检。这次复检如果还不合格,就真的不合格了,会通知你后面的那位补录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