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原创歌词怎么注册版权 |
| 释义 | 原创歌词申请版权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原创歌词申请版权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版权的构成条件: 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3、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版权保护期限的规定有: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保护期限; 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3、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其他著作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综上所述,原创歌词申请版权的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等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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